武汉天源(301127)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声明如下: 1. 本所及本所律师已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 法律意见书 致: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引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源"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周健律师和庞冠琪律师 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