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信息(01075) - 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修订版)
CAPINFOCAPINFO(HK:01075)2025-12-01 13:23
  • 1 - 首都信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首都信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內部控制管 理制度,促進董事會對經營管理層進行有效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 則》(以下簡稱:上市規則)、《審核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等法律和文件的 規定,以及《首都信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特 設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計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審計委員會是公司董事會下設的專門機構,負責協助董事會獨立審閱公司 財務匯報程序、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程度的成效,監督核數程序,以及執 行董事會所指派的其他任務。 第三條 審計委員會的有效運作有賴於行政管理人員採取合作和支持的態度,提供 有關的資料及資源,以及回應審計委員會的要求及實行其建議。 第四條 審計委員會至少由三(3)名成員組成,均為非執行董事,且大部分成員(包 括主席)應為獨立人士,其中至少要有一名委員是上市規則第3.10(2)條所 規定具備適當專業資格,或具備適當的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的獨立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