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30057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有 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因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对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