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3005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工作年限、当地 同类企业薪酬水平等因素进行制定。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在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