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电子(60337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 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不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董事)指通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或职工代 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聘的、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 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