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电子(603376)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3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1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5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02,012,5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8,190,571.4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23,821,978.59 元。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132 号)。 发行人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各专户开户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用于以下项目: 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