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科(688367) - 工大高科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会 的决议,对股东会负责,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 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2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