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莱德(301419) -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待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报送和使 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的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尚未披露,并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 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报告、统计数据、需报 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十二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制作的在其内部传递的文件、报告等材料中涉及本 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限制信息知情人的 范围,并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和禁止内幕交易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