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莱德(3014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1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有需要定期披露的信息、发生或即将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 "重大信息")时,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信 息的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登记,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 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