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规程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 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及以上提名,并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