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2月修订)
GYLSGYLS(SH:600059)2025-12-02 10:32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 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规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三)遴选合格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由独立董事担任召 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及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 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