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和发挥中 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公司授薪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文所称的"董事", 如无特指,均不包括外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可能聘任 的其他人员。 纳入绍兴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范围的人员,按市国资委相关办法及规定执行。 不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指导原则 (一)坚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四条 薪酬结构 (三)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