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600059) - 古越龙山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 内部运作机制,强化企业自我管理,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产业构架及业务发展需要而投 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 接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二)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股在 50%以上,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 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 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理等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等义务。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