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30025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 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统称"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 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结合《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 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 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