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30025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领导并总体负责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务。公司 各部门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或执行董事、各项目组负责人、各关联 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为各部门、单位、项目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的第一责 任人,对本部门、单位、项目组等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工作负责;中介服 务机构在与公司合作中可能产生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事宜,由对口业务部 门负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