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30025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并参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2、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3、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4、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 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 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 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