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航(600115)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通商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作指引和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1 1.1 202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依 法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的议案、参加人员、登记办法等 相关事项。 1.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 年 12 月 2 日(星期 二)14:00,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在通知公告的会议地点如期举行。 1.3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主持,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提案逐一进行了审议。 1.4 本次股东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 日 9:1515:00。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15 层 100004 12-15th Floor, China World 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