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奕材(688783)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展需 要,确保公司重大战略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奕斯伟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公司董 事会休会期间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市场与品牌、技术与产品、组织与人事、内 控与监督等重大战略及其执行情况的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与投 资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并担任召集人,由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在控股股东提名 的主席候选人中推选,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上述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也未能向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提交对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的委员,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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