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奕材(688783) - 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经营战 略和事业计划目标任务的圆满达成,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西安奕斯伟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制定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细 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六条 执委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执委会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执委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第二条 执行委员会(以下称"执委会")是公司董事会授权下的最高经营管理 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经营战略和事业计划的制定和批准后的执行,确保经营目标和 战略任务的达成。 第三条 《本细则》是执委会的组成及会议议事的行为准则,适用于全体执委会 委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执委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裁)、首席财务官、常务副总裁、首 席技术官、首席人事官等管理人员组成;董事会秘书兼任执委会秘书。根据工作需 要,其他专业技术负责人可列席执委会会议。执委会办公室设在首席战略官组织。 第五条 执委会委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