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奕材(688783)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奕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西安奕 斯伟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本制度中所称子公司亦仅指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