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集团(00544) - 有关建议更新一般授权公告之澄清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 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 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DAIDO GROUP LIMITED 大 同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 ( 在百慕達成立為法團,而其成員的法律責任是有限度的) (股 份 代 號:00544) 有關建議更新一般授權公告之 澄清公告 茲提述大同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內容有關建議更 新本公司一般授權之公告(「該公告」)。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 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澄清 本公司謹此通知股東,由於現有一般授權尚未用於任何發行及配發股份,建議更新本公 司一般授權以配發及發行最多達已發行股份總數20%(誠如該公告所載及擬於股東特別大 會上提呈者)將不會進行,並將予撤回。 本公司將確保日後任何更新本公司一般授權之建議均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3.36(4)條的規定。 承董事會命 大同集團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賀新喻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賀新喻先生;非執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