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30015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财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及合理性,充 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确定关联交易应遵循实质高于形 式原则。公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购买原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