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601868)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草案)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 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能 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 召开等事项,对公司、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列席股东会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少于《公 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 1 — 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 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股 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