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601868) -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草案)
(2025 年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附件 5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 负责的决策制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予的 职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至十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和罢免。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实际人数的 三分之一,外部董事人数应多于董事会实际人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设置一名职工董事,经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 民主选举产生。 — 1 — 第四条 董事会设置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