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300833)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HAOYANGHAOYANG(SZ:300833)2025-12-02 11:4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年度报告等定期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前述定期财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审计 业务,公司管理层可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决定 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章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