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688279) - 国泰海通关于峰岹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9.085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344.9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72,846.1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全部到位, 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2]00019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