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688279)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初稿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 目录 | | --- | | 释义 3 | | --- | | 正文 4 | | 一、本次调整、本次作废、本次归属的批准与授权 4 | | 二、本次调整事项 5 | | 三、本次作废事项 6 | | 四、本次归属事项 7 | | 五、结论性意见 8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3 层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峰岹科技(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或"公司")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