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尔赛(00296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HESHES(SZ:002963)2025-12-02 13:02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 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 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连选可以连任。 1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