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肉业(600073) - 光明肉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 DEHENG SHANGHAI LAW OFFICE 上海市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 层 电话:21 5598 9888 / 9666 传真:21 5598 9898 邮编: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 02G20250044-00004 号 致: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光明肉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