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601686)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股东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法律意见 德恒01G20210030-23号 致: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所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发集团"、 "公司")签订的法律服务协议,本所律师担任友发集团常年法律顾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友发集团部分股东 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对本法律意见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我 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