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New EastNew East(SH:603110)2025-12-03 10:1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内部 报告机制,明确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加强内部管理,控制经营风险,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且该等情形或事件尚未公开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其相关信息及时 向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发生本制度规定的相关重大事项,视同 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适用本制度。 公司的参股公司发生本制度规定的相关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应当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