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New EastNew East(SH:603110)2025-12-03 10:1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和监督功能,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 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东方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 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