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New EastNew East(SH:603110)2025-12-03 10:1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新 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 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 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