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华A(00001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一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 人。 第二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四)由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 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 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本条第二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 而形成该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 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上市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