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华A(0000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
CBCCBC(SZ:000017)2025-12-03 10:17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中华自行 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 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公司 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 勤勉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占比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且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