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华A(00001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CBCCBC(SZ:000017)2025-12-03 10:17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 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中 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 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经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开展年度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