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 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 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裁、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大部份成员须为独立 非执行董事,且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