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以及公司为 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所聘请的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内控顾问、行业顾问、财经公司、印刷商、合规顾 问、股份过户处等,下同)。公司香港办事处(如有)可根据当地情况参考执行本 规定。 第四条 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以及提供相应证券服务的证券公 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增强保守国家秘密和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保密和档案工作制度,采 取必要措施落实保密和档案管理责任,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 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 第五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 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露,或者通过其境外上市主体等提 1 供、公开披露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的,应当依法报有审批 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提供或者公开披 露。 公司对所提供或者公开披露的文件、资料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或者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