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00182) - 须予披露交易成立合伙企业
CONCORD NECONCORD NE(HK:00182)2025-12-03 10:3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不會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 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Concord New Energy Group Limited 協 合 新 能 源 集 團 有 限 公 司 * ( 於 百 慕 達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 (股份代碼:182)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交易時段後,協合資管(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及 永州界牌(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與江蘇招銀、泰康人壽保險及泰康養老保險就成立合夥 企業訂立合夥協議。所有該等合夥人之出資承諾總額為人民幣1,811百萬元,其中本集團出 資承諾總額為人民幣550百萬元。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成立合夥企業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 ,根據上市規則第14章成立合夥 企業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故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之通知及公告規定。 背景 董事會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交易時段後,協合資管(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及永 州界牌(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與江蘇招銀、泰康人壽保險及泰康養老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