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688061) -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3名以上董事会 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 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灿瑞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