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6880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