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68867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 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 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