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瑞科技(68806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 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规则。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一) 召集公司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 1 -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 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办公 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 2 人,设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