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职责 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是指本办法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内部公平原则,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以岗定薪。根据每个岗位在公司的相对重要性,确定薪酬; 2.以能力定薪。以每个人的能力不同付薪,即使在同一岗位人员由于能力 的差异,其薪酬有所不同。能力包括知识、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 3.以业绩定薪。根据不同的绩效结果来确定员工的绩效工作及薪酬调整。 (二)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