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 理。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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