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及接受或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 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 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资金等。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海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