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保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 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 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 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