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科技(603382) -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会 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员。 第一条 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有关规定以及《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 东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