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000825)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稿)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使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 告。 第四条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应当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及行使职权的情况、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担任委员的独立董事中应当至少有一名是会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