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不锈(000825)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2月修订稿)
STSSSTSS(SZ:000825)2025-12-03 11:3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修订稿)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公司,部分条款适用于控股或参股本公司的股 东。 第三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人应依法接受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 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促进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规范,确保公司对外披 露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以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